惊现!云霄货卖“漏网之鱼”
近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的一家水产市场内,出现了令人震惊的一幕:有人公开售卖“漏网之鱼”。
“漏网之鱼”是指那些在海洋捕捞中未能逃脱渔网,被意外捕捞上来的受保护物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此类物种应予以放生。然而,在云霄县的这家水产市场上,这些“漏网之鱼”却堂而皇之地上架出售。
记者暗访发现,售卖“漏网之鱼”的摊主名为“张三”(化名),他自称从附近渔民处收购这些鱼类。摊位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漏网之鱼”,包括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海龟、红海龟,以及各种珍稀鱼类,如石斑鱼、红尾石斑鱼等。
当记者询问张三是否清楚这些鱼类的保护级别时,他含糊其辞地表示“不太清楚”。然而,在现场拍摄的照片中,记者清晰地看到,摊位上悬挂着写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标识。显然,张三对这些鱼类的保护级别心知肚明。
记者试图向渔政部门反映情况,但对方表示对该水产市场的情况并不了解。无奈之下,记者只好联系了当地海警部门。
海警部门迅速出动,在水产市场内查获了大量“漏网之鱼”,并对相关摊主进行了处罚。据了解,此次查获的“漏网之鱼”数量达到数百尾,其中绿海龟和红海龟各数十尾。
近年来,随着海洋生态环境的恶化,“漏网之鱼”事件屡有发生。一方面,一些渔民为了牟取暴利,在捕捞作业中使用非法渔具,导致海洋生物大量伤亡。另一方面,消费者缺乏保护意识,购买和食用这些“漏网之鱼”,助长了捕捞者的违法行为。
“漏网之鱼”事件不仅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也损害了国家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人人有责。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同时,消费者也应树立正确的海洋保护意识,拒绝购买和食用“漏网之鱼”。
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还海洋一片蔚蓝,让海洋生物在自然界中自由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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