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零售户刘女士问:我在县城经营了一家便利店,现经营地址店铺租赁合同即将到期不续租。我想把店铺搬迁到不远处的新地址继续经营,请问我能否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地址变更到新地址?
大埔县局工作人员答:您好!您的店铺不符合变更许可证经营地址的条件,不能申请变更。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改变经营地址(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除外)或者具有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持有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其他登记事项发生改变的,应当及时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从核定经营地址变更到原发证机关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持证人应当提前提出变更申请。
综上所述,因店铺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租而改变经营地址不满足“因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原地址经营”的条件,故不能办理变更手续。若需继续从事烟草零售业务,需注销现有许可证,再以新地址另行提出新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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