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免税烟购买方式“三令五申”
为规范瑞丽口岸免税烟草管理,近日,海关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瑞丽口岸免税烟草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瑞丽免税烟草销售和携带规定进行“三令五申”,严厉打击走私贩私违法行为。
一、瑞丽免税烟销售规定
1. 购买对象:仅限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境内人员,且满18周岁。
2. 购买份额:每人每次限购香烟10条(50条以内)。
3. 购买地点:仅限在瑞丽海关监管区内指定免税店购买。
4. 购买方式:实名购买,刷身份证或护照后方可购买。
5. 支付方式:仅限人民币现金或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
二、瑞丽免税烟携带规定
1. 个人携带:每人每次不得携带超过5条(25条以内)免税香烟出境。
2. 入境申报:携带超过5条(25条以内)免税香烟入境,应向海关如实申报。
3. 非个人携带:严禁出借或代购他人携带免税香烟出境。
4. 超过规定:携带超过5条(25条以内)免税香烟未申报或非个人携带,将被认定为走私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通知》明确指出,海关将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1. 私自贩卖、偷运、走私:擅自贩卖、运送、携带免税烟草出境,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2. 伪造、变造:伪造、变造护照、身份证等证件购买免税烟草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 虚假申报:携带超过规定数量免税烟草未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将依法处罚。
4. 冒充他人:冒用他人身份证或护照购买免税烟草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免税时间:免税烟草仅限在购买当天出境。
2. 查验放行:携带免税烟草出境时,应主动向海关出示购买凭证和身份证件等,配合海关查验放行。
3. 违法后果:走私贩私免税烟草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
《通知》强调,海关将加大检查力度,强化人员配备,严厉打击瑞丽口岸免税烟草走私贩私违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烟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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