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

3月27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巩固完善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在更高水平上推动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职责,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利民、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注重实效,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维护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有力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零售许可管理政策要求,区分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不同情形决定是否适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变更持证人需符合相关要求;持证人营业执照被注销的,区分不同情形决定是否给予零售许可资格保留期;对部分情形的新办申请可不进行实地核查。

工作指引强调,要提高零售许可管理工作质量,坚持零售户总量合理稳定的调控机制,依法依规制定零售点布局规划,依法办理零售许可证申请,切实提升后续监管效能,完善排队轮候等配套措施。要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完善政务服务制度规范,强化政务服务科技支撑,持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加强岗位任职管理和培训考核,严格规范投诉举报核查处理。

工作指引明确,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事关行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高度对待零售许可管理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落实,市、县级局切实担负零售许可管理主体责任,省级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督促落实,国家局将适时组织检查;加强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的政策协调、执法协作;推进经验交流,积极对标借鉴先进典型,发挥创新示范作用,促进整体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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