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动售货机卖烟,违法!

浙江省浦江县零售户朱先生问:春节期间客流量大,为了吸引顾客、增加盈利,我想在自家店门口买台自动售货机,放点卷烟和饮料,请问这样可以吗?

浦江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于乐增答:您好!不可以。《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利用自动售货机或者其他自动售货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烟草制品的,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经检查不符合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条件的”规定的情形,发证机关可以责令持证人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因此,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卷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请您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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